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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详情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九个主要部门,分别为: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 成立于1986年,是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有在职员工36人。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九个二级机构: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常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常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宁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设有多个职能股室的机构,它们分工明确,致力于人力资源的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以下是该局的主要内设部门:首先,是办公室,其中包含信访维稳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行政事务和维护社会稳定。接着是法规股,主要负责研究和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设立源于市委市政府在2010年发布的两个重要文件,即《关于印发〈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7号)和《关于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0]17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7号)和《关于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0]17号),原常宁市人事局和原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组合,成立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定本地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制定统一规范的市场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