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法律顾问(娄底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娄底市司法局的介绍
娄底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首先,司法局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娄底市司法局是1999年1月更名。1980年12月,成立涟源地区司法局。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机构改革时,改称娄底地区司法处,1984年2月,又改为娄底地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
娄底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多个职能科室,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首先,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活动,协助日常管理,进行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并审核综合性文件,收集并分析司法信息,以及处理各类行政事务和文书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
年12月,娄底地区司法局正式成立,其前身是涟源地区司法局。随后在1982年12月,机构名称变更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随着机构改革,它又被改称为娄底地区司法处。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又恢复为现在的名称。
娄底市司法局的领导班子由多位经验丰富的领导组成,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局长刘富华,作为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市司法局的工作,他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以及劳动教养管理等重要职责。
娄底市司法局有几个事业单位编制
三个。根据查询娄底市人民政府官网得知,娄底市司法局单位编制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其中事业单位编制有三个,政事业单位编制有两个。娄底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
司法局有三种编制。行政编制:这是司法局的主要编制类型,用于国家机关、各党派和部分社会团体的人员编制。事业编制:用于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的单位,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机构名称变更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随着机构改革,它又被改称为娄底地区司法处。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又恢复为现在的名称。当时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同时下设法律顾问处、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直属单位。
娄底市司法局的历史沿革
1、年12月,成立涟源地区司法局。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机构改革时,改称娄底地区司法处,1984年2月,又改为娄底地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1999年1月更名为娄底市司法局。
2、年12月,娄底地区司法局正式成立,其前身是涟源地区司法局。随后在1982年12月,机构名称变更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随着机构改革,它又被改称为娄底地区司法处。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又恢复为现在的名称。
3、娄底市司法局是1999年1月更名。1980年12月,成立涟源地区司法局。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机构改革时,改称娄底地区司法处,1984年2月,又改为娄底地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
4、其次,司法局在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指导下,参与部分规章的起草,并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效执行,同时指导司法行政的对外交往事务。此外,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和娄底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也是司法局的重要职责,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指导全市各行业的法治建设。
娄底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此外,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和娄底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也是司法局的重要职责,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指导全市各行业的法治建设。司法局还负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仲裁登记和司法鉴定工作,确保公正、公平的法律服务环境。
娄底市司法局的领导班子由多位经验丰富的领导组成,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局长刘富华,作为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市司法局的工作,他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以及劳动教养管理等重要职责。
娄底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多个职能科室,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首先,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活动,协助日常管理,进行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并审核综合性文件,收集并分析司法信息,以及处理各类行政事务和文书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负责相关事务。直属单位增设了娄底市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南省娄底市湘中公证处。值得注意的是,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内,与法制宣传科共同开展工作。目前,市司法局的领导层包括7名党组成员和9名局领导成员,共同推动和管理司法事务。
娄底市司法局是1999年1月更名。1980年12月,成立涟源地区司法局。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司法局。1983年9月机构改革时,改称娄底地区司法处,1984年2月,又改为娄底地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
三个。根据查询娄底市人民政府官网得知,娄底市司法局单位编制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其中事业单位编制有三个,政事业单位编制有两个。娄底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区法律顾问处、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改大队等三个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