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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外观瑕疵是销售方欺诈吗,能要求赔偿吗?
1、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对自己所购买的商品享有知情权,且不应承担对存在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根据法律规定,购买到瑕疵车的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进行3倍车价的赔偿。当消费者在4S店购得瑕疵车时,首先应保留相关证据,并与4S店进行交涉。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这种情况下,4S店销售瑕疵车的行为将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的罪名,需赔偿消费者3倍车款。
3、因此,对于新车漆面的瑕疵处理,具体赔偿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消费者在六个月内发现漆面瑕疵,并能证明是生产或销售方的失误,经营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三包期内,消费者应积极运用自身的权利,凭借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寻求救济,包括免费修理或交通费用补偿。
张建飞专职律师
1、张建飞律师,男,汉族,1987年7月10日出生于浙江海宁,无党派背景。他于2010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同年6月在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自那时起,他便投身律师行业,先是在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工作,随后转至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至今保持着专业的执业生涯。
2、张建飞律师只办刑事案件,十几年的刑事司法工作,参与办理、审查了刑事案件1000多起,为当事人辩护时,熟悉并善于从办案机关视角考虑问题,在上海还是很资深的。
3、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式,如若被判处死刑想要上诉找对律师是很重要的,张建飞律师就可以的。
4、你好,刑事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能力。好刑事律师通常非常了解当地的政策,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刑事律师才是好的律师。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是如何认定的?
1、凡是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和《纪要》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前,隐瞒没有归还能力的真相,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原则上都应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
2、法律分析: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3、(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采取积极履约的行为,在尚未履行完毕时,行为人产生了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意图,将对方财物占为已有。
4、法律主观: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
5、现行刑法规定与96司法解释的差异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