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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主观: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是从融资模式上分析。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在融资时一般不顾及兑付本息的现实可能性,为骗取被害人上当往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其融资成本往往高于正常企业盈利水平,也必然高于自身实际盈利水平。二是从融资规模上分析。
法律分析: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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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翰儒律师事务所丁兰珍律师解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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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熙力律师事务所王彦律师解盗窃不足3000的拘留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盗窃不足3000元,如果达到了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则要刑事拘留,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
1、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2、法律分析:下列财产不得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3、国际条约豁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某些国际协议下的财产免于查封,尊重国际关系。法律规定豁免:法律或司法解释中特别指出的其他不得查封的财产,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了解这些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以及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2113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5261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明知道是赃物仍出售,构成犯罪?
明知是赃物仍然出售、购买的都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一定是违法行为,所以是否以犯罪论,都不碍于公安机关依法追缴,买了赃物的人必须无偿退赃。但如果是不知情的人购买,此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赃物还是得退,只不过我们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
如果确不知情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则基本无处罚。
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
分两种情况:有证据证明该人明知是赃物,仍协助犯罪嫌疑人销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因此,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会对非法收入进行收缴。
不知道是赃物进行收购并出售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配司法机关对赃款赃物进行追缴。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