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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被盗谁承担责任
1、法律分析:一般由财产的所有人负担,即由质物的所有人(即出质人)承担。如果是因质权人的过错造成质物灭失的,质权人应当对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本案中原告因自身保管不善导致质押物丢失,其相应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身承担;事发后原告未依法要求借款人、质押人承担清偿责任,亦未对丢失车辆进行保全,致使物保难以实现,应视为原告放弃物的担保,在此范围内应免除被告的担保责任。
3、不被允许。在质权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置质押财产引发损失的,质权人应负担赔偿责任。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之责,若因疏忽导致其损坏或丢失,须承担相应赔偿。如质权人行为可能导致质押财产损失,出质人可要求质权人提存或提前偿还债务并归还质押财产。
4、质押物如因质权人的责任而消失,质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法律规定,质权人需妥善保管质押财产。若因保管不当导致质押财产损坏或消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若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损害质押财产,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存入安全处,或提前还款并归还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