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法律顾问(茂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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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和茂名以前是否是一个城市
湛江与茂名以前同属于湛江专区。 1958年11月,湛江专区进行调整,辖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等。 1983年9月,湛江地区建制撤销,湛江市和茂名市改为省辖市。 湛江,旧称“广州湾”,别称“港城”,是广东省老物辖的地级市。
湛江与茂名以前同属于湛江专区。1958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湛江专署和合浦专署合并,改称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灵山、钦县、防城、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壮族自治县、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吴川、化县、茂名、信宜、电白、阳江、阳春县。
自唐朝起,茂名地区便设立了高州府。这一行政区域的范围涵盖了现今的茂名、湛江、广西的北海、海南岛等地区。 新中国成立后,湛江被设立为市级行政单位,其最初的管理区域与高州府相同。 改革开放时期,茂名、北海、海南等地的管理权从湛江分割出去,形成了现今的行政区划。
湛江是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与茂名市相邻,但两者是不同的城市。 湛江是广东省最早的三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其他两个是广州和深圳。 湛江地区历史上曾经管辖过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地级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地区已经各自成为了独立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