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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我要许霆案终审裁定书
- 2、襄汾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 3、襄汾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我要许霆案终审裁定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一案,于2007年11月20日作出(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000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
许霆的占有故意是在自动柜员机错误程序的引诱下产生,有偶然性;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的概率极低,因而许霆的行为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本案受害单位的损失已得到赔偿,许霆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现有刑法未对本案这种新形式下出现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应对其作出无罪判决。
年5月22日,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11月20日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5万元返还广州市商业银行。另,同案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8万元。
许霆案 2006年,在广州利用ATM机故障取走15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2010年7月30日因表现好假释出狱 。
本案中还有一下令人匪夷所思的疑点: 判决书中,三被告均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诉讼,而结果窦某却莫名的被定为非法拘禁罪,李某也是奇怪地被判抢劫罪。 窦某的罪名难以成立。
襄汾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1、襄汾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该局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司法行政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并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其次,县司法局主导全县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普法规划,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2、襄汾县司法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1年,当时它的创立机构包括办公室、宣教科(后称法律宣传教育股)和基层科(后分为基层法制工作管理股)。成立初期,司法局还设立了下属事业单位——襄汾县公证处。1983年,又增设了襄汾县律师所,后来在1998年改名为山西如山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服务职能。
3、蒲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临汾市蒲县蒲伊北路100号附近,电话0357-5326148。大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设在临汾市大宁县昕水镇小冯村寨子湾1号,电话0357-7725515。古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临汾市古县岳阳街司法局一楼,电话0357-8321148。这些法律援助中心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帮助人们解决法律问题。
襄汾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襄汾县司法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1年,当时它的创立机构包括办公室、宣教科(后称法律宣传教育股)和基层科(后分为基层法制工作管理股)。成立初期,司法局还设立了下属事业单位——襄汾县公证处。1983年,又增设了襄汾县律师所,后来在1998年改名为山西如山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服务职能。
县司法局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制工作,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同时,它监督仲裁机构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维护公正的司法环境。物资装备管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国家司法考试在当地的组织工作也在其职责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