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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负责征收和管理湘潭市内的国家税收。监督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税收法规执行情况,处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内部机构编制、人事和经费等工作。监督税务系统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规执行情况。协助完成市政府和湖南省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雨湖区国家税务局 岳塘区国家税务局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湘潭县国家税务局5 、湘乡市国家税务局韶山市国家税务局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市局内设机构为13个,级别为正科级。
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下设6个县(市、区)国税局和15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简称“两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内设部门和省局派驻机构,以及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