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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生小孩的产假有多久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生小孩的产假最长可以有一百八十八天。国家规定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法律分析: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小于9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海南产假是188天。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女职工的产假最长可达18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时,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