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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咨询电话
南京市工商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繁华区域,其具体地址是珠江路696号。如果您需要联系他们,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号码:(025)58006666,或者84648879,如果您遇到问题需要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南京市工商局的12315服务热线也是您的可靠选择。对于交通方面,周边公共交通设施非常便利。
南京市工商局咨询电话是:025-84648938。南京市工商局咨询电话是为客户提供工商信息查询,企业注册咨询, 为解决顾客困难的重要途径之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简称工商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的重要联系方式是025-84648938,这个电话号码为市民提供工商信息查询、企业注册咨询等服务,帮助解决各类工商事务问题。
南京市工商局电话:025-58006666,您打的电话不对,所以没有人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 投诉企业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市场热线解决,市长热线电话:12345。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是市政府办公厅内设处室,是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南京市现在大多数的政府机关作息时间应该还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你可以打他们电话(025)84648940问询。
根据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第4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地址:玄武区珠江路696号,邮编:210018。电话:025-58006666。
南京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江苏一级残疾两项补贴的具体金额,通常在每月200元至300元不等。这一补贴体系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和就业补贴两部分。基本生活补贴依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通常也在每月200元至300元区间内。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均按13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对其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资金保障两项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筹集。市级对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区补助50%。
标准是对符合寄宿制托养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对符合日间照料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三)补贴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为:护理补贴和生活困难补贴 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精神、智力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肢体一级、视力一级,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二级每人每月60元,视力二级、肢体二级每人每月6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如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某些地区可能每人每月为70元或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同样因地区而异,一般在每人每月50元到120元之间。
南京市六合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哪里办理
六合区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78号。这里承担着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的重要职责。如果您需要咨询医保政策或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您前往该中心。中心的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不休息。为了确保顺利办理业务,请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和资料。
浦口区原江浦县部分,高淳县,溧水县,江宁区分别有一套独立的区县级社保。其中,六合区社保对原有的劳动保障登记证中未填写医疗保险的单位予以认可,也就是说,在六合区社保里,如果一个单位原有的劳动保障登记证中没有医疗保险一项的,只要该证没有被注销或重新办理,则单位仅需要缴纳四险。
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址:凤凰西街182-1号电话:83400031 玄武区政府院内政务大厅地址:珠江路455号电话:83682882 白下区地址:白下区解放南路117号瑞金新村38栋-1。
南京市医疗保险在2016年就已实现了市级统筹,六合区的职工参保人员在南京鼓楼医院看病与南京市本级的职工是同样的医保待遇,看病需按南京医保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比例标准
若缴费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失业保险金按50%的比例发放;若缴费时间超过二十年,失业保险金则按55%的比例发放。但需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上限为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下限则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目前南京市的失业保险待遇的确定标准为,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南京市的社保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失业保险单位缴纳5%,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分别缴纳的费用为0.5%和0.8%,但是个人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例如,该南京市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已满2年,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为4000元,那么其发放标准就是4000×45%=1800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的缴纳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南京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缴费标准调整为96元/月。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缴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