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县免费法律咨询(临河区律师专业法律服务咨询)
本文目录一览:
- 1、巴彦淖尔临河区先锋四社拆迁吗
- 2、“无证收购玉米案”,王力军非法经营罪,一审请了假律师,是怎么回事...
- 3、如果自己先出手自己被打伤可以告对方故意伤害罪吗?
- 4、临河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 5、低保举报电话山西朔州应县
- 6、临河区统计局内设机构
巴彦淖尔临河区先锋四社拆迁吗
是否列入拆迁计划,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内蒙古五原县。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天吉泰镇,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地处五原县最西端,东与复兴镇接壤,东南与巴彦套海镇相连,南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尔格郎图镇隔黄河相望,西南与临河区双河镇相邻,西与临河区八一街道相邻,西北与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相邻,北,东北与五原县塔尔湖镇接壤。
临河区位于中国北方、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河套平原腹地,坐落在黄河“几”字弯上方,南与鄂尔多斯高原隔河相望,北依阴山,东与乌拉特草原紧密相连,是巴彦淖尔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地理坐标为107度6分——107度44分,北纬40度34分——41度17分。全区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其中区面积21平方公里。
“无证收购玉米案”,王力军非法经营罪,一审请了假律师,是怎么回事...
1、根据公开的报道,王力军收购玉米案,一审的确是委托了假律师,不存在的律师,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一审法院对律师身份的审查失职。冒充律师,代理案件,收取费用,这是刑事诈骗案,当事人可以报案,并依法追究冒充者的刑事责任。
2、一位没有相关资格就去收购玉米的内蒙古农民,去年一审被判非法经营罪,受到关注。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王力军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改判王力军无罪。法院因何改判?农民收购粮食行为,该如何认定?记者展开调查。
3、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力军被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4、利用农闲时间收购玉米倒麦给粮油公司,被法 院以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去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 院作出再审裁定。2017年2月13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 民法 院开庭审理了王力军非法收购玉米案,庭上辩控对判处无罪达成一致。
5、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对人民法院再审的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案件,检察机关同步成立专案组,重新复核证据、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共同纠错。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已,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责任,吸取沉痛教训。 这种反思,既在个案上,更在制度上。
如果自己先出手自己被打伤可以告对方故意伤害罪吗?
1、在双方斗殴过程中,先出手攻击他人而反遭对方击伤者,原则上应由致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若其行为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则应由 首先发起攻击的一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然而,由于该方的不当行为是导致自身遭受伤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仍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2、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以上,无论是谁先动手,都一样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受害者自己被打伤了,可以去公安机构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及以上的,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
4、这种情况不属于自卫打架的时候,如果一方将另一方打伤,且达到轻伤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一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5、法律分析首先,打架是对方先动的手,对方是过错方,但因为打架已经构成轻伤,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可以以正当防卫来为自己辩护,如果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成立,那要重伤才能追究其责任。被打伤了可以先报警,经鉴定后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方需承担刑事责任。
6、在打架事件中,无论是谁先动手,只要造成了对方的伤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打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不仅会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还可能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在处理打架事件时,警方和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行为、伤害程度、动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临河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1、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12333。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的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2、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史春晓副局长则专注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确保劳动法规的执行,有效解决劳资争议。副局长邬卫东担任局内的日常管理工作,他协调各部门,确保机构的高效运行。
4、在劳动保障方面,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着劳动监察的重要角色,致力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处理劳动争议和管理综合劳动信访工作,确保和谐的劳动关系。此外,该局还负责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为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
低保举报电话山西朔州应县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的有效实施,民政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学习、会议、财务、灾情报告、考核奖惩、考勤、公文处理、接待、信访和值班制度,并设有举报箱和监督电话5032022。此外,还制定了民政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和服务用语,强化行业规范,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及时。
可以拨打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或者到政府民政部门信访。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六点规定,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以省为单位设置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
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受理范围有以下六项内容: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月30日之前。根据查询应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应县退伍军人低保在8月30日之前发放,应县,隶属山西省朔州市。
临河区统计局内设机构
1、临河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在统计工作领域内各有侧重,协同发挥统计职能。从宏观管理到具体业务,从政策法规到数据分析,从信息化建设到社会咨询服务,构建了全面、专业的统计工作体系。
2、巴彦淖尔市工商局临河区分局内设多个关键职能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包括公文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督查等。它还管理档案、保密、保卫、信访、机要事务,以及会议组织和综合性调研与宣传工作。此外,办公室还负责系统内的统计工作。
3、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11个职能科(室):(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档案、信访、督查、保密、保卫、机关资产、机关后勤管理。
4、(二)水政局(水政监察总队)内设三个处(室):水政处、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负责组织拟订流域内省(区)际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