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地区法律顾问(郧阳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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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洋律师兴趣爱好及成为律师经历,是哪里人,当律师多少年。
施洋(1889~1923年),原名吉超,号万里,字伯高。竹山县麻家渡镇双桂村人。1889年6月13日生于湖北省竹山县施家湾。为寻求革命真理,1914年考入湖北警察学校,期满毕业。次年,又考入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本科学习法律。1917年,毕业后加入武汉律师公会,即被选为副会长。
年,施洋进入湖北警察学校,接着在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攻法律,以优异的成绩于1917年毕业,开始了在武昌的律师生涯。1919年,他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设律师事务所,并加入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1922年6月,经许白昊和项英的介绍,施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施洋,1889年出生于湖北竹山、早年结业于湖北法政学校、大律师,任武汉公会副会长;1922年由早期共产党人的领袖许白昊、项德隆(项英)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参加领导京汉铁路工人为争取自由、反对军阀压迫的“二七”大罢工,被反动军阀吴佩孚、萧耀南杀害于武昌,时年34岁。
施洋个人生平
1、施洋出生于贫寒的家庭,早期教育起步于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学习蚕科,随后在1910年转至郧阳农业中学。辛亥革命后,学校被迫停办,他回到家乡创办国民学校并担任校长,同时创立农务会,被推选为会长。
2、他还创立农务会,被推为会长。1914年,他考入湖北警察学校。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门学习法律。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在武昌从事律师职业。1919年开始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律师事务所执业,不久,加入刚组建的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
3、在烈士家乡,为了缅怀革命先烈,1957年5月,竹山县人民委员会给施洋夫人居家赠挂“烈士之家”巨匾,室内正厅悬挂烈土遗像和生平事迹简介供后人瞻仰和凭悼。1993年5月,中共竹山县委、县入政府在县城中心竖起5米高的烈土铜像,大理石座基上镌刻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为其题的词。
4、施洋全身塑像,巍然耸立在广场中央(1995年前为半身塑像)。基座上刻有董必武同志1957年的题诗:“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贻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土俦”。纪念碑高5米,基座宽2米,长35米,左侧刻有烈士生平事略,右侧刻有“二七”惨案经过。纪念碑的后面就是施洋烈士的衣冠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