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律服务(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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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监督律师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及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律师依法执行职务,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律师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持有司法行政机关发给的律师工作执照的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应当支持律师依法执行职务。第二章 律师执业与工作机构第五条 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工作执照的人,方可以律师名义从事律师业务。
第一条 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律师的任务是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是12348吗?
你好,这边查到: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是12348。“12348”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电话 职能是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配合调处民间纠纷 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 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满意,记得赞,谢谢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是的,全国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号码确实是12348。这个电话号码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主要功能是解答民众的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民间纠纷,及时反映民众的法律需求,并提供法律指导。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申请。希望这能帮助到您。
免费法律援助热线是12348。该热线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是的,12348是全国统一的司法援助热线。 该热线主要功能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和宣传法律知识。 此外,它还负责协调法律服务机构,以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12348热线还会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拨打12348后,电话会转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由当地律师协助解决法律问题。
是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热线,由司法局指派律师轮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该热线主要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调解服务、司法考试服务以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12348取司法的谐音,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
哪个省律师最少
1、青海省律师最少。青海省位于中国西部,其地域广阔但人口相对稀少。由于其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与其他省份相比,青海省的律师数量较少。以下是对青海省律师数量较少的原因的 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青海省地域辽阔,但人口相对稀少,主要分布在西宁等少数几个城市。
2、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田文昌,1947年生人,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田文昌的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
4、您好,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我是山东省的,律师费:只能根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给您一些参考: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标准: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万元律师费为:7500~8400,具体数额可与办案律师协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以上数额减半。
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
青海省的法律援助程序在《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中有详细规定。首先,对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由案件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负责受理。而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援助申请,受理机构则为相应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指的是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援助人员,无偿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第二章规定了援助的对象、范围和形式,以确保经济困难者和特定群体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首先,第八条明确了法律援助的对象。
青海省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行为责任。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法律服务机构在提供援助时违反条例,司法行政部门会要求其改正。若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命令暂停业务运营,以示严肃处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