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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司法考试
- 2、专科能考律师吗?
- 3、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 4、明知道是赃物仍出售,构成犯罪?
- 5、哪些财产是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
- 6、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什么是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初任检察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考试和法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在中国,司法考试是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只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合格者,才能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有资格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司法考试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专科能考律师吗?
1、根据《律师资格条例》,即使是非法律专业的专科生,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也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根据该条例,报考者需要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国家律师资格或者已经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以上。因此,只要您具有以上条件,就可以考虑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2、法律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但只能获得B证和C证,不能获得A证。其他专业的大专毕业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获得律师或检察官或法官的资格考试。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具备了律师或检察官或法官的基本资格。该考试不同于学历考试。
3、专科能考律师,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
4、一般情况下,专科学历的学生是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的。但具体是否能够参加法考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概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指针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进行的一种考试,旨在评估其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
5、取得该证书的人可以依法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律师证大专可以考。对于专科生而言,可以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班的方式,准备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从而获得律师资格证。虽然在过去,律师资格证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限制,但是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这个限制,只要符合其他条件,专科生也可以报考律师资格证。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明知道是赃物仍出售,构成犯罪?
1、明知是赃物仍然出售、购买的都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一定是违法行为,所以是否以犯罪论,都不碍于公安机关依法追缴,买了赃物的人必须无偿退赃。但如果是不知情的人购买,此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赃物还是得退,只不过我们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
2、明知某物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还代为销售,构成销赃罪。 犯罪嫌疑人被判销赃罪怎么判刑?犯罪嫌疑人被判销赃罪的判刑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分两种情况:有证据证明该人明知是赃物,仍协助犯罪嫌疑人销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因此,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会对非法收入进行收缴。
4、要确保这个物品确实不属于赃物,如果明知道是赃物的话还卖出去就构成收购赃物罪。
5、不知道是赃物进行收购并出售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配司法机关对赃款赃物进行追缴。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
1、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2、法律分析:下列财产不得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3、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4、种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财产,大都是单位和个人家庭生产、生活必需的基本财产。
5、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律师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归还集资款的意思。通常是指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为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非法占有目的是成立集资诈骗罪的法定要件,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其他非法集资犯罪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集资诈骗罪司法认定当中的难点。
法律分析: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的、内在的,无法直接认定,我们只能根据行为人的外在客观表现来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集资的本质特征。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关键要件,对此要重点围绕融资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归还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