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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树摘果跌伤死亡,能要求管理方赔偿吗?
1、综上所述,M因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慎坠亡,虽然E村为事件的发生地,杨梅树为E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但M的私自采摘行为有违村规民约,与公序良俗相悖,且E村村民委员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那么,涉及到果实摘采的问题,可以由物业来进行处理。另外,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伤、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按古树名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等额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辉的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1、月10日,曾因在网上发表评论被张家川警方刑拘的少年杨辉连发几条微博,称自己9月17日在张家川公安局内曾遭到警察的殴打。11月12日,天水市检察院回应说,该院渎检处人员已经前往张家川调查。昨日,张家川公安局接受了杨辉代理律师的提取案卷申请,称领导研究后予以答复。
邵宏伟工作经历
1、邵宏伟先生的早期职业生涯始于1985年9月,他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法律专业,持续至1989年7月,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他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待分配阶段,为接下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1989年9月,邵宏伟开始了他的工作生涯,他在天水市司法局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一直服务至1994年4月。
狗吓人受伤,能获得赔偿吗?
法律分析:通常狗吓人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通常狗只是吓到人,没造成实质损失的话饲养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狗吓到对方,但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饲养者应减轻或免于赔偿;如果饲养者尽到义务,而受害者仍然受到惊吓,饲养者不承担责任;如果饲养者对狗疏忽而吓到人,并且造成受害者损失,应该给予赔偿。
因此,如果狗吓人造成了他人身体或财产损失,那么养狗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内容包括医疗和财产损失等,根据损失情况和具体法律条款而定。
如果你溜狗没有过错的话,比如牵着狗绳,没有不管狗,也没有故意让他去攻击人,那你可以适当给对方一点补偿。不过你需要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网友咨询:Z骑电动车途经同村D家门口时,遇D和他家养的藏獒。Z见到高大凶猛的藏獒,顿生恐惧之意、要求D看管住狗或者将狗带回家中。D称我的狗不会咬人。
狗主人需要承担主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是对方故意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分析】近些年来,随着饲养宠物人群的不断增多,社会上无序养犬、违规养犬的情况日益突出,特别是狗咬伤人的事件逐年呈上升趋势。基于此问题的严重性,为维护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相关法律对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