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市免费律师咨询(冷水滩区免费律师电话)
本文目录一览:
永州踹伤猥亵男男生的行为,律师是如何解读的?
1、永州踹伤猥亵男男生的行为,律师认为踹伤行为无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7岁的小雪在商场遭到52岁雷某的猥亵,用肘部袭胸,小雪的同学胡某为制止雷某的行为,防止他逃跑,用脚踹伤了雷某。民警在录口供的时候,雷某承认猥亵行为,并赞成和解。但几日过后。
2、同时,律师对此表示,见义勇为一般是指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制止不法行为类的见义勇为,一般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行为。
3、应该被刑事拘留。因为依着我个人观察来说,我认为这名男子踹伤这个猥亵男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本身是这个猥亵男自己的行为,就是证明男生也是为了他女朋友的隐私问题,所以我认为出手是合理的。
4、这时公安机关认为,男生的行为针对的是猥亵男子的逃跑所为,与不法侵害无关,应属故事伤害,所以要拘留,还要赔款20万元。 说得简单明白一点,就是男生可以在猥亵男子袭女友胸脯时挥脚踹,不间断踹。一旦停下来。你就不能再踹了,换个地方更不能踹,那是法律不允许的。
易光明的违反犯罪
1、月10日,由湖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和受贿一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易光明,1956年8月生,湖南永州冷水滩人。因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于2009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被执行逮捕。
2、”唐小东告诉笔者:“2008年4月29日,我接到道县县委书记易光明的电话,约我30日上午8点30时在县委见面,说要帮我处理这个事情。30日上午,我准时到达县委,易书记先向我道歉,说这个事情搞错了,他以前不知道,现在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们已经开会研究过了,我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男生踹伤猥琐男案,律师为何为其做无罪辩护?
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袭击胸部,同行男同学胡某某在制止其逃跑时,将其踹伤。事后雷某某被行政处罚,胡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于8月21日19时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