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法律顾问(永济市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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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作者简介
1、孙淑云,1966年12月出生于山西省永济市,是一位女性学者。她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专注于社会保障法和商法领域的研究。孙教授在学术道路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7年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随后在1990年又从西北政法学院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
2、在2005年6月,一项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的项目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项目编号:05BFX027),作者负责了该课题的研究。历经两年半的努力,课题组于2009年2月顺利通过了国家社科规划办的验收,评价等级为良好(结项证书号:20090036)。
3、万其刚,1966年生于四川省内江市,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现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深造博士学位。目前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专注于人权与宪政、立法学、法理学等领域的研究,已发表多篇论文。在人权与宪政领域,万其刚深入研究,关注人权保护与宪法实施的平衡。
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作者简介
1、孙淑云,1966年12月出生于山西省永济市,是中国法学界的一位资深学者。她于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之后在法学领域继续深造,于1990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得了刑法专业的法学硕士学位。
2、在著作方面,孙教授出版了专著《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并积极参与编写了《商法》(担任主编)和《银行业务适用法律指南》等七部著作,显示了她在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广泛影响力。
3、研究内容包括:体制沿革与政策演变,政策与法律关系的分析,政府在改革中的责任定位,卫生院法人机制的法律重构,改革的法律适用以及政策完善建议等。乡镇卫生院改革是农村卫生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部分,需要多学科的协同努力,本研究旨在提供对这一重要问题的深入探讨和可能的改革路径。
永济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永济市司法局,作为该地区的法律服务和管理机构,承担着广泛的职责,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法治。以下是其主要职责的详细概述: **政策执行与规划**:永济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永济市司法局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制定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操作性规范;组织、管理、指导、监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经验交流和业务维权。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如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及运城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制定并执行本地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进行监督和检查。二是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指导市场建设,确保其统一规范,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