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律师预约(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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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执行案件请北京律师,被执行人以将钱52万交到执行局账号,10年了法院...
1、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2、如果是法官拖,你可以直接向法官的上级领导反映, 而且不会超过十天, 超过了你可以打12345投诉举报。 只要属实, 这个电话会给你一个公道和说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有可能不是执行庭法官拖着不给你的。首先法院有关过付款交纳与支取,有可能用原来的老传统手工办理,导致过付款的管理工作量大。按照执行案款是直接交到法院财务室的,特别是大额的,大额款的领取,须经过承办法官,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财,院长分叱签字同意后领取。
4、如果你有证据认为执行法官推诿不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内部有执行监督部门,也有信访部门,你可以向这些部门投诉、信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执行案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超过六个月执行法官都未执行,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督促执行令,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
5、基本没用。效能力主要监管行政系统,执行局是司法系统的。能执行而不执行,且拖了十年。我是检察机关的,对法院也比较熟悉,我可以很武断地说,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法院内部有监督,上下级之间有监督,如果能执行而不执行,早就有人要承担责任了。
6、如果确实属于被执行人财产而被执行人又找不到,法院应该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执行人员应该将房产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执行。
湘潭县的到湘潭市去司法局办理业务都可以吗
1、可以,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认具体业务是否需要前往湘潭市司法局办理,可以先在湘潭县司法局咨询。在办理前,需要提前了解具体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免前往湘潭市办理时因材料不齐或流程不明而耽误时间。
2、可以,但首次申请除外。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3、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补领前须进行身份证挂失申报。
4、总的来说,湘潭市作为一个地级市,在行政管理、经济发展、文化表现、教育资源和社区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湘潭县作为其下辖的县级单位,在保持地方特色和某些地理优势的同时,可能在资源获取和服务范围上受到一定限制。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官方数据和称号上,更在于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5、你如果只单纯的只湘潭市区的话,是岳塘和雨湖。湘潭县也包括很多地方。不知道你要问哪个。我猜你是想问易俗河吧。。易俗河和湘潭市区中有 116(先3桥然后2桥) 23 108(都是1桥然后去2桥)另外你还可以从西站到易俗河。只是路不是很好,没得从市区过去的好,并且远一些。
6、湘潭分为湘潭市,湘乡市,韶山市.而湘潭市又分为湘潭市.湘潭县等等 湘潭市具体又细分为几个区,岳塘区,雨湖区等等 就比如长沙市还有一个长沙县一样。都是一样的道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案件编号查询怎么查询?
案件编号查询案件详情的方法如下:前往法院立案庭查询;在法院的立案大厅案件查询窗口,可以查询到案件的进展情况 电话咨询法官;通过告知法官案件查询码,可以询问到案件的具体情况 通过法院官网查询;利用法院提供的立案号,在法院官网上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分析:法院案件查询的方式:(1)到所在法院的网上服务平台查询;(2)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3)打法院服务电话12368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查询;(4)联系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5)其他查询。
当地法院网站查询:访问当地法院网站,根据网站指引输入案件编号、查询码和验证码等信息,便可查询个人案件的状态。若无法找到当地法院网站,可以尝试访问上级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当地法院,选择人工柜台服务,向工作人员提供案件查询码以获取案件信息。
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法院找到人工的柜台,把案件的查询码告诉柜员,让柜员直接帮忙查询。或是到法院的自助查询机查询,根据自助查询机上的提示依次输入案件查询码;3。打法院服务电话12368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查询4。联系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查询5。
注册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注册申请书;经营地点证明材料;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