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南沙、中沙群岛法律顾问(南沙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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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财税局主要职责
1、首先,该局负责全面执行国家和海南省关于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地方税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这包括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为西沙地区的财政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2、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财政收支的管理,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国有资本金的基础性工作,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地税的征管工作。作为法定的财政和地方税务执行部门,它在确保财政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3、. 负责机动车辆和交通船只经营许可,船只和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收费管理。1 审批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
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历史沿革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1959年3月24日,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在西沙永兴岛上成立,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隶属于其管理。1969年3月4日,该机构更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22日,恢复为县级办事机构,再次使用原名。
年3月24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最新规定,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该机构在西沙永兴岛上成立,归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1969年3月4日,机构名称变更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
清朝前期和中期沿袭明朝体制,但东沙群岛归属有所调整。民国时期,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崖县(今三亚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文件接收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设立相关机构。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财税局简介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财税局是一个隶属于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重要机构。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财政收支的管理,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国有资本金的基础性工作,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地税的征管工作。
首先,该局负责全面执行国家和海南省关于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地方税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这包括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为西沙地区的财政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是中国海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县级行政机构,简称西沙办事处或西沙办。中共海南省委的派出机构是西南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简称西沙工委),与办事处一同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
办事处位置及属性: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位于中国海南省,驻地永兴岛是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办事处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县级编制,同时又是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