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法律顾问(通州区法律顾问名单)
本文目录一览:
- 1、通州区慈善协会协会成员
- 2、通州区司法局科室职能
- 3、法律资格证
- 4、关于律师事务所
通州区慈善协会协会成员
1、通州区慈善协会的领导架构清晰,旨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实施。名誉会长包括王长连、王云峰、岳鹏、张文山、王春元,他们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影响力,为协会提供宝贵的指导。
2、为了实现资金的安全流转,北京市通州区慈善协会设立了银行账户。银行户名为“北京市通州区慈善协会”,对应的银行账号是0200012809000010777,开户行是“工行北京永顺潞苑支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捐赠,只需将上述信息填写在转账单中,即可将善款成功捐赠。
3、慈善协会会员组成:单位会员主要以各企、事业单位为主;个人会员主要以企业家、慈善爱心人士为主。在《通州区慈善协会授予捐赠人职务的办法》(暂行)中规定,根据捐赠金额不同,吸纳为会员、理事、名誉副会长等。慈善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扶危济困,必须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和物资作支撑。
4、“掌中油宝”项目被揭露为以慈善公益为噱头的庞氏骗局。通过油井租赁和售卖私募基金进行包装,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同时采用传销模式非法集资,涉及团队奖励和个人奖励高达七层。北京通州区及南通崇川区的“处非办”先后发布预警,提醒公众防范“长城汇慈善协会”以慈善为幌子的非法集资风险。
通州区司法局科室职能
通州区司法局各科室职能概述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管理文秘、信息、统计、档案、信访、保密、通讯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勤保障与财务管理,以及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过渡性安置支持。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为公民提供法律帮助。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通州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重任。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下辖19个司法所,26个法律服务所,4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形成了全面的司法行政网络。
陈锦新,主持通州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同时分管办公室。联系单位包括十总镇司法所、二甲镇司法所、金沙镇司法所、东社镇司法所。丁华斌,负责大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兼任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及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法律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很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较高,主要原因是报名条件的门槛较高及考试通过率比较低。我国实施司法考试16年来,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截至目前有88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13%,由此可以看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是很大的。
是,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较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我国司法领域中非常重要的证书之一。以下是关于该证书含金量的 证书权威性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的,这个考试具有极高的门槛和难度,证书的权威性和认可度很高。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极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被誉为“天下第一考”,但其通过后获得的证书是法律行业的重要加分项,每年吸引大量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进入法律行业必备的门槛。仅此一点,已足以证明其含金量。
法律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其区别在于法律职业资格证是国家对法律职业人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是获得执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执业证则是从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所需要的必备手续。
需要重新考主观题,客观题不用重新考,客观题和主观题必须通过才能授予证书。以2020年法考为例: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有两种类型:国资所,挂靠在司法局之下,其性质不是私营企业。个人所或合伙所,已经从司法局之下独立出来,可以归为私营企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故A、B、C三项说法错误。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执行律师会议的决议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律师事务所主任由律师民主 选举产生。国资律师事务所主任除民主选举外还采用任命方式。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般从合伙人中产生,但也有例外。故D项正确,当选。